省督导组进驻沧州!举报方式公布!市纪委严查这些党员干部!│市区这片土地将征收│限行 -凯发天生赢家
为完善城市交通路网,改善居民出行环境,根据国务院《国有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河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和《沧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的规定,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决定对沧州市饶安大道(渤海路-纬四路)道路规划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现决定如下:
为完善城市交通路网,改善群众出行环境,提升沧州东部城市品位,沧州市人民政府决定对饶安大道(渤海路-纬四路)实施道路建设工程,依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河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沧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区域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沧州市人民政府责成新华区人民政府负责本项目区域房屋征收与补偿,新华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项目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征收范围为:沧州市渤海路以南,临海路(纬四路)以北。(详见改造范围图)。
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发布房屋征收决定后确定征收补偿协议签订期限(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时间另行通知)。
已登记的被征收房屋的性质、用途和建筑面积,以房屋权属******和房屋登记薄的记载为准。
按照《沧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选出评估机构。
补偿协议签订后,在被征收人搬迁并交出被征收房屋的同时,由区征收办一次性结清征收补偿款。非住宅房屋补偿总金额包括:土地补偿金额、地上物补偿金额、装修及附属物补偿金额、搬迁补偿费、临时安置补偿费、停产停业损失、其他补偿、奖励和补贴等。
()房屋装修及附属物的补偿、物资和设备搬迁补偿费由由被评估机构评估确定。搬迁费按一次计算,其他办公等搬家费按建筑面积每平米2元进行补偿。
()临时安置补偿费:参照住宅标准,按有效证件内建筑面积(含认定建筑面积)每月每平米16元补偿或按照有效证件内土地面积每月每平米1元补偿,时间按6个月计算。
(4)停产停业损失及职工生活补助费由评估公司按照《沧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第四十一条评估确定。
(5)其它补偿:空调移装费30元/台、电线元/套、电热水器移装费200元/台、太阳能移装费200元/台。经济树木:盛果500元/棵,初果150元/棵(不分品种);杂树:直径≥15cm,100元/棵;直径< 15cm,50元/棵。
七、被征收房屋的残值由评估机构确定后,由征收部门确定的房屋拆除公司负责拆除,被征收人不得私自拆除房屋或附属设施,否则,在补偿款中予以扣除。
(一)被征收人与房屋征收部门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协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新华区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和征收补偿方案做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做出房屋征收决定的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被征收人与区征收办在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后不搬家的,房屋征收部门将依法提起诉讼。
十一、本方案由新华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四督导组于2018年6月12日至6月27日进驻沧州市开展督导工作。进驻期间(2018年6月12日-6月27日),督导组设立专门举报电线,专门邮政信箱:沧州市邮政310号信箱,专门电子邮箱,接受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线索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存在的问题。专线。督导组只受理沧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对于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沧州市有关部门处理。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反映与扫黑除恶有关的情况和问题。
黑恶势力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是人民群众深恶痛jue的顽疾,必须坚决依法予以打击。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我们一定要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坚决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
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查证属实的,予以奖励。公安机关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
举报通讯地址:沧州市运河区御河西路51号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有组织犯罪侦查大队 邮编:061000
举报信邮寄地址:河北省沧州市渤海新区公安分局刑事侦查科(渤海新区港城区)邮政编码:061113
通讯地址:河间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河间市曙光中路51号)邮政编码:062450
网络举报:发送邮件至或关注“南皮公安”微信公众号留言通讯地址:南皮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办公室 邮编061600
网络举报:或关注“吴桥公安”微信公众号留言举报信箱:吴桥县公安局桑园镇嘉陵江路275号公安局扫黑办收 邮编061600
网络举报:发送邮件至strong>
通讯地址:献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办公室 邮编062250
举报地址:沧州市新华区黄河东路沧县公安局扫黑办(原沧县看守所院内刑警大队办公室)邮编:061000举报邮箱:
举报网站:青县公安局燕赵警民通;举报电子邮箱:举报信件:青县公安局刑警大队
通讯地址:黄骅市公安局刑警大队 邮编:061100纪委监委机关必须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执纪、执法审查重点,坚决查处涉黑涉恶******问题,严查放纵、包庇甚至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一查到底、jue不姑息。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的统一部署,严厉打击住建领域黑恶势力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和市场秩序,保障企业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发布如下通告:
凡是知悉住建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情况、信息的公民、企业,都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住建部门检举揭发;对举报或提供线索的,相关部门将依法严格保护举报人的信息安全。举报内容:建筑市场领域,黑恶势力恶意竞标、强揽工程、强供建材,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煽动闹事,在施工渣土运输中阻拦施工强揽生意等;房地产市场领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过程中采取暴力、威胁等非法方式胁迫搬迁或煽动闹事,房地产开发、销售、中介公司采取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阻碍公平交易、扰乱市场秩序,物业公司勾结社会闲杂人员滋扰业主,以暴力手段阻碍物业项目正常交接;村镇建设管理领域,骗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格和补助资金,诱骗、胁迫农户上缴回扣;其他住建领域的涉黑涉恶问题。
理事长、村主任…沧州多人违纪被处分!│市区出租车将统一电话、网络召车│明日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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