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四宗地总面积约461亩将拍卖 建住宅、商业 -凯发天生赢家
经沧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沧州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区分局(以下简称高新区国土分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以下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委托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具体承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gtp-17-11号宗地位于贵州大道以东、西安路以北,出让地块范围:东、北至地界、西、南至城市绿带;出让面积:69927.8平方米(合10.9亩)。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商服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城镇住宅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主要规划控制指标:按照沧州市城乡规划局出具的“沧规地函字【2018】7号”规划设计条件,商业用地面积占总用地的7%-15%,建筑密度不大于0%,容积率不小于1.8、不大于2.2,绿地率不小于35%,建筑高度:建筑物自西向东由低到高布局,不大于80米、住宅不低于4层;住宅按户型面积配建地下机动车停车位。户型面积60平米以下的配建率不少于50%;户型面积60平米(含)至90平米配建率不少于100%;户型面积90平米(含)至120平米配建率不少于120%;户型面积120平米(含)至144平米配建率不少于150%;户型面积144平米(含)至200平米配建率不少于250%;户型面积200平米(含)以上配建率不少于300%;小区出入口处,集中配建小区住户停车位10%-15%比例的公共停车场。按照市规划局出具的规划条件的要求,装配式建筑不少于总建筑面积的15%,其中钢结构建筑不少于总建筑面积的7%。
拍卖起叫价为人民币55600万元,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55600万元,每次报价增幅为人民币100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土地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法律、法规、国发【2010】10号、国土资发【2010】151号等文件另有规定以及欠缴土地出让金的,不得报名参加竞买。
本次拍卖宗地设有保留底价,以增价方式竞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竞买申请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3月18日17时,到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f区256号窗口获取本次出让土地拍卖文件(自然人凭身份证、法人凭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向上述窗口提交书面申请(一式二份),并在规定时间内交纳竞买保证金。
竞买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申请资料规范、齐全、具备申请条件的,由交易中心进行报名资格审查,经高新区国土分局复核通过后,交易中心为竞买申请人发放《竞买通知书》、竞买凭证和竞买标志牌。竞买人资格由沧州高新区土地招拍挂工作委员会在拍卖现场zui终复审确定。竞买申请人需持《竞买通知书》、竞买凭证和竞买标志牌参加本次拍卖出让活动。
经沧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沧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以下3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委托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具体承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ctp-1904号宗地:位于运河区开元大道东侧、海河路北侧;出让面积134238.68平方米(合201.36亩)。土地用途:住宅、零售商业,其中零售商业用地面积占总用地的40%;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住宅70年、零售商业40年;主要规划控制指标:容积率住宅不大于2.5、不小于2.0,零售商业不大于2.5、不小于2.0;建筑密度住宅不大于25%,零售商业不大于60%;绿地率住宅不小于35%,零售商业不小于20%。
该宗地拍卖起叫价为人民币114600万元,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14600万元,每次报价增幅为人民币50万元的整倍数。
(二)ctp-1905号宗地:位于运河区永安大道东侧、渤海路北侧;出让面积74155平方米(合111.23亩)。土地用途:住宅、商服,其中商服用地面积占总用地的7%-15%;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住宅70年、商服40年;主要规划控制指标:容积率不大于1.9、不小于1.6;建筑密度不大于28%;绿地率不小于30%。
该宗地拍卖起叫价为人民币49500万元,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24750万元,每次报价增幅为人民币50万元的整倍数。
(三)ctp-1906号宗地:位于运河区浮阳大道西侧、渤海路北侧;出让面积29306.35平方米(合43.96亩)。土地用途:住宅、商服,其中商服用地面积占总用地的7%-15%;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住宅70年、商服40年;主要规划控制指标:容积率不大于1.9、不小于1.6;建筑密度不大于28%;绿地率不小于30%。
该宗地拍卖起叫价为人民币19800万元,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9900万元,每次报价增幅为人民币50万元的整倍数。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二)对上述拍卖宗地,法律、法规、国发〔2010〕10号、国土资发〔2010〕151号等文件另有规定以及欠缴土地出让金和不具备申请条件的,不得报名参加竞买。
本次拍卖宗地设有保留底价,以增价方式竞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竞买申请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3月18日17时,到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f区256号窗口获取本次出让土地拍卖文件(自然人凭身份证、法人凭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向上述窗口提交书面申请(一式二份),并在规定时间内交纳竞买保证金。
竞买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申请资料规范、齐全、具备申请条件的,由交易中心进行报名资格审查,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复核通过后,交易中心为竞买申请人发放《竞买通知书》、竞买凭证和竞买标志牌,zui终竞买资格由沧州市土地招拍挂工作委员会复审确定。竞买申请人需持《竞买通知书》、竞买凭证和竞买标志牌参加本次拍卖出让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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