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捷产业园区b-凯发天生赢家
(沧渤自规告字[2]z-10号) 沧渤自规告字[2021]z-10号
经沧州渤海新区管理委员会批准,沧州渤海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地块范围:东至利民路,南至方泽尚城住宅小区,西至朝阳街,北至黄赵公路,详见勘测定界图;
(五)主要规划控制指标:容积率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1.8,绿地率大于或等于5%,建筑密度小于或等于35%,建筑高度小于或等于5米,建筑面宽高层小于或等于60米;
(六)其他土地要求: 零售商业用地面积不大于地块面积的15%;同时,满足《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第四条和第七条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第十七条,住宅项目容积率不得低于1.0(含1.0),宗地中涉及批次农用地转用占用耕地部分单套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44平方米,禁止建设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规定;
(九)宗地开发建设应满足沧州渤海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中捷产业园区分局b-2021-14号宗地的规划条件要求,该宗地中非经营性公建设施的性质、规模等建设要求按地块规划条件执行,其中小区配建幼儿园建成后产权无偿移交我区教育部门管理使用,并在完成竣工验收和移交后限期办理产权变更手续;公厕建成后无偿移交我区环卫部门管理使用;其他配套非经营性公建移交相应的管理部门,不允许出售。
该宗地土地用途由城镇住宅用地改为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面积不超过11135.91平方米。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住宅用地70年,零售商业用地40年,建筑面宽高层不大于60米。宗地中涉及批次农用地转用占用耕地部分单套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44平方米,禁止建设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
该宗地中非经营性公建设施的性质、规模等建设要求按地块规划条件执行,其中小区配建幼儿园建成后产权无偿移交我区教育部门管理使用,并在完成竣工验收和移交后限期办理产权变更手续;公厕建成后无偿移交我区环卫部门管理使用。其它配套非经营性公建移交相应的管理部门,不允许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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